各二级学院: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第7条,对在校学习期间素质教育学分未修满12分的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可补修。现将2020届毕业补修结果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修预警。教务处将未修满12分的学生名单反馈给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
二、补修学分认定。按《实施办法》第8条规定办理认定,首先由学生本人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提供得分佐证材料。考虑到疫情期间,学生可尽量网上办理。各二级学院应在2020年6月1日前将补修学分认定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三、认定项目提示。毕业生可重点申请以下项目:“思想道德修养”学分认定项目第 1-5项,第10、11项;“科技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项目第3项;“人文艺术修养”学分认定项目第1项;“身心素质”学分认定项目第1、4、5项;“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学分认定项目第1项。
四、补修结果应用。根据《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素质教育学分补修后仍未达12学分的学生不予毕业。
学生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