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职院学〔2023〕8号
第1条 为鼓励学生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学校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校赛),并积极参加省赛、国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第2条 校赛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第3条 校赛组织机构:大赛由学校主办,学生处与各二级学院共同承办。
第4条 学生报名: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宣传组织,班级辅导员要指导优秀学生组团在大创网(cy.ncss.cn)报名,各二级学院参赛项目数不少于在校班级数的4倍,其中职教赛道创业组项目数不少于在校班级数的一半, 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
第5条 组织校赛: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专业群的校赛,包括项目计划书与路演PPT评审、路演评审等环节,校赛应在省赛报名截止前10天完成。每学院校赛按C类比赛使用包干经费5000元。
第6条 推荐参加省赛: 各二级学院根据校赛结果推荐优秀的项目参加省赛,推荐数量为:本学院大创网报名数在全校占比*项目总数20个+奖励项目数,奖励项目数按上年度奖项累加(省金1个、国铜1个、国银2个、国金3个),每年学校可对推荐数量适当调整。
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至省赛。被推荐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名称与内容不得与往年各省比赛、国赛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每个项目设1-3名指导教师,禁止挂名不指导的学术不端现象;项目计划书达到20页(不含附件,正文按四号字、1.5倍行距排版),且路演PPT达到10页。
第7条 赛前集训:参加省赛现场赛、国赛项目由指导教师负责赛前集训,一般省赛20天、国赛30天,允许项目组聘请校外指导专家。获省银项目集训期间学生生活补助根据实际集训天数,按25元/生/天造表打卡发放。其他参赛学生集训期间生活补助、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指导专家工作量补助以奖代补纳入学校奖励。参加国赛、省赛现场赛的师生外出参加比赛相关活动按出差办理;制作比赛策划书、PPT、视频产生的费用按学校规定据实报销,每项目不超出3000元,入围国赛的项目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可适当增加。
学生处会同二级学院对赛前训练进行督查、邀请校外指导专家组织公共讲座,校外专家讲座费据实报销(国赛评委可参照教授标准)。
第8条 学校奖励:学校对参加校赛学生认定综合评价得分,对获奖师生进行表彰,根据获奖情况颁发参赛学生奖学金、校内指导教师奖金、校外指导专家奖金(指导前须报学生处备案,无校外指导专家的不设本奖项),每项目按最好成绩计算奖金。参赛学生奖学金打到项目负责学生账户,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分配。对于完成规定参赛项目报名数,或取得省金及以上奖项的承办部门颁发组织奖,可以兼得。
获奖等级 | 参赛学生奖学金 | 校内指导教师奖金 | 校外指导专家奖金 |
国赛金奖 | 92000 | 92000 | 92000 |
国赛银奖 | 46000 | 46000 | 46000 |
国赛铜奖 | 23000 | 23000 | 23000 |
省赛金奖 | 14000 | 14000 | 14000 |
省赛银奖 | 3000 | 3000 | 3000 |
省赛铜奖 | 800 | 800 | 800 |
校赛金奖 | 800 | | |
校赛银奖 | 400 | | |
校赛铜奖 | 200 | | |
组织奖 | 1.参赛项目数、创业组项目数均达第4条规定:4000元; 2.本学院最好成绩:省金、国铜4000元,国银8000元,国金16000元。 |
第9条 安全与疫情防控:组织校赛、赛前集训及参加省赛、国赛等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
第10条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以往学校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