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4〕49号)文件要求要求,现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宪法卫士”2024年行动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学生宪法宣传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活动对象:2022级三年制高职学生;2023级、2024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活动要求:
一、2024级全体在校学生
1.账号设置
(1)校区管理员(即各二级学院学管办主任)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moe.gov.cn/user/#/user/login(从网页右上角“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登录入口”登录),完成如下操作:
①在“班级管理”模块,依次完成批量创建班级、批量导入班级管理员;然后导出班级编号及班级管理员名单。
②将班级编号、登录账号、密码并一一发送给相应班级辅导员。
2.班级学生信息导入
班级管理员(即各班级辅导员)获取个人账号、密码以及班级编号信息后,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从网页右上角“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登录入口”登录),完成以下操作:
①首先,在“班级管理-学生用户管理”模块,批量导入所带班级学生信息(请统一使用“G身份证号”为学籍号,例G3412211XXXX,同时留意班级编号);
②其次,完成导入后,在“班级管理”中导出班级名单,将学生账号、初始密码告知学生。
③让班级学生微信小程序搜索“青少年普法”或者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从学生个人学习入口进入)完成学习任务(辅导员可利用班级教育课、晚自习期间集中组织学习),并负责学习进度督促。
为保证学生学习进度,校区管理员创建班级、导入班级辅导员名单工作任务须在11月3日前完成,班级管理员导入所带班级学生名单工作任务须在11月6日前完成,账号建立完成后请通知2024级相关学生在11月30日前完成学习要求。
(二)2022、2023级三年制专科学生
2022、2023级学生账号信息之前已经导入,请班级辅导员登录普法网(从右上角“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登录入口”进入),登录后在“班级管理”中导出班级名单,将学生账号、初始密码告知学生。
请让班级学生微信小程序搜索“青少年普法”或者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从学生个人学习入口进入))在11月30日前完成学习要求。
五、活动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宪法卫士”2024年行动计划,做好宣传引导,要求学生在11月30日前完成学习任务。学生处将适时通报各学院学生参与学习情况。
学生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