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培育优良学风,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开创学风建设的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晚和规范学风建设作以下通知:
1.加强要求,做好值班安排。二级学院须组织安排学风值班老师深入教室、实训室、自习室等场所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学风建设,对课堂、晚自习纪律、学习状态等进行督查,对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不良行为进行纠正引导。请各二级学院在每月初将学风建设教师值班表报学生处管理科备案。
2.规范管理,保持安静有序。二级学院可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学风督查。学风督查过程中,二级学院要加强管理,要求学生干部佩戴工牌,二级学院每天安排参与晚自习检查的学生干部不超过3人,进入每间自习室检查的次数不超过2次,不得在晚自习期间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任何行为;要求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表率作用,在检查时要保持安静,有序,不要影响学生学习行为。
请二级学院提高认识,加强学风督查,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把握学生学习动态,确保学风建设收到实效。
学生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