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党办发(2020) 27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 -2021学年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的通知》(合职院学(2021) 33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学生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对2020-2021学年从事带班工作的每一位专兼职辅导员进行了带班工作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1年9月30日-10月6日。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0月6日前向学生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82363152或17356531568。
学生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