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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通知

2022年05月06日 11:16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与素质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现就开展2022届毕业生综合评价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2022届毕业生,含三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联合培养本科、参与评奖评优的社招毕业生。

二、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三、综合评价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进入易班APP,登录学工系统,点击“综合评价申请”补写本学年学业生涯规划,据实填写综合评价各项申请理由、自评分。

对于“离校实习表现良好并工作”,以教育厅就业平台已经登记就业,或辅导员提供的顶岗实习名单认定。顶岗实习名单含身份证号、顶岗实习单位两项,由班级辅导员报本学院就业辅导员汇总,报学生处就业科每周一录入。顶岗实习是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环节,是生产性劳动教育的主要形式,未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不能获得劳动教育学分,不符合毕业条件。不得将就业协议书与学生毕业挂钩。

(2)班级评价。学生将佐证材料(可电子版)提交班委会,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会组织核查评分,结果经辅导员线上审核同意后自动提交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审核与学校备案。在二级学院党总支指导下学管办进行线上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学生退回班级重新评价。学生处对评价结果进行备案。

四、结果运用

1.毕业班学生综合评价结果用于学生评价、评奖评优。

2.在毕业生资格审查中,对毕业班学生综合评价中,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劳动教育任意一项得分低于60分(即未修满3学分),且综合评价较差的毕业生,按不超出毕业生总数0.5%的比例,报学校批准颁发结业证书。

学生处

2022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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