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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选的预通知

2022年07月05日 08:36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修订)》(合职院学〔2022〕36号)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评选对象

全体本学年带班辅导员。其中跨二级学院带班的,同时参加两个学院的考核。

、实施办法

1.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

依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修订)》中的辅导员职责,二级学院可细化考核要求。考核结果分优秀(不超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合格、不合格(评分低于60分)三个等级二级学院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统计表》(附件1)交学生处复核,报学校批准。

2.优秀辅导员评选

优秀辅导员名额暂定25人,初步分配为:机电工程学院3名,生物工程学院3名,轨道交通学院2名,经贸旅游学院4名,建筑工程学院3名,医学院5名,汽车工程学院2名,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3名。具体名额以学校组织人事部下发的名额为准,如有变动,届时再另行调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辅导员可由二级学院推荐并提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撰写样表请详看附件2),学生处参照安徽省优秀辅导员标准组织评审,报学校批准

1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优秀等级者。

2省级以上辅导员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成绩者。

3近两年未被评为优秀辅导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省级以上辅导员类研究课题结项;牵头的学生工作在学校专项考核中排名第一(以学校或学生处、团委文件为准);在学校辅导员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结果应用

带班考核结果学校发文认定,作为职称评聘时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依据;优秀辅导员评选结果学校将进行表彰。带班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停止带班,两年内不得重新带班。

、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带班工作考,请在7月15日前将初步审核结果,《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统计表(附件1)、优秀辅导员事迹材料(附件2)电子材料送至957748256@qq.com邮箱,终审结果纸质材料在9月10日前提交到学生处学生教育科。

学生处

2022年7月5日

 附件: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统计表

2.第xx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xx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报名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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