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已完成,经各学院审核,有少量名额空余,另有部分新增退役士兵学生也需一并申请国家助学金,现将补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评程序
大学生资助中心及时获取、传达有关部门新近下发的特殊群体学生名单,各学院应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了解新复学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开展本学期国家助学金补评工作,同时完成线上申请审批,应确保评审材料完整、准确,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审结果及时适当公示,相关材料长期存档备查。
对新增退役士兵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应一并进行评审、报送,退役士兵学生不占用分配的名额。
二、相关材料
1.《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原建档立卡不填,直接予以认定)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纸质版)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版)
4.《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5.《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新增退役士兵学生填写,上学期提交过的勿重复填写)
6.《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补评汇总表、发放封面》(电子档和纸质版)
7. 公示材料(纸质版)
其中,材料1、2、4由各学院自行存档,材料3、5-7应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三、相关文件
1.《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合职院学2022〔43〕号)
3.《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资助实施办法(修订)》(合职院学2022〔45〕号)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