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二级学院、校级行政部门):
为加强对我校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监督,拟于近期开展督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现场督查
请各用工部门于4月30日前报送勤工助学学生排班表至大学生资助中心(接收人:陈老师,邮箱:535448494@qq .com),排班表形式不限,内容应包含学生姓名、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大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排班表开展现场抽查。
现场督查内容为以下方面:
1 | 是否公开招聘? |
2 | 是否签订用工协议? |
3 | 是否按时完成线上申请审批? |
4 | 是否开展岗前培训与安全教育? |
5 | 是否严格日常管理,有无用工考勤记录? |
6 | 是否指定专人指导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
7 | 有无工作照片、工作新闻、典型案例宣传? |
二、问卷调研
大学生资助中心面向勤工助学学生开展问卷调研,了解勤工助学用工具体情况。各用工部门应协助分发问卷,保证调研数据真实性,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调研结果。
三、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用工部门应按要求整改到位,逾期未诊改的,视情况削减或取消下学期的用工岗位。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