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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育人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09日 09:51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二级学院应依据《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合职院学2022〔43〕号)文件要求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走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精准识别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事求是地确定学生的困难等级,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做好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

参与认定的学生范围:全体大专在校生。各学院认定的困难生总数不超过本学院对应学段学生总数的2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佐证材料由学生自愿提供,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提供困难证明。大学生资助中心及时获取、传达有关部门已经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名单。线上学生社区管理系统中可查看智慧资助分析结果,辅助进行困难认定。

相关材料(9月28前):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

2.《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2027学年)》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4.公示材料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资助实施办法》(合职院学〔2025〕14号)文件要求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制定实施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审结果及时、适当公示。学院在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学生适当倾斜。

(一)国家奖学金

参评学生范围:2024级、2025级大专在校生。

相关材料(9月28前):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3.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细则、公示材料

4.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角度撰写500字左右+获奖证书pdf扫描件(按获奖时间顺序排列),一人一档。(证书原件由学院自行审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参评学生范围:2024级、2025级大专在校生。

相关材料(10月15日前):

1.《2025-2026学年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按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3.公示材料

(三)国家助学金

参评学生范围:全体大专在校生。

相关材料(10月20日前):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从学生社区管理系统导出)

2.《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士兵学生填写)

4.公示材料

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与其他学生一并申报评审,但不占用分配给二级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

三、国家助学贷款审批

留存国开行、农信社助学贷款回执码(验证码),并于学生到校一周内完成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帮助困难学生及时顺利获得助学贷款,保障学习生活不受影响。

四、服兵役教育资助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对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的申请材料做好登记与初审,并于9月16日前汇总报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资金发放与证书颁发

各项奖助学金于12月31日前打卡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相关获奖证书待上级部门通知后领取、颁发,获奖情况应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工作要求

1.周密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资助政策

各学院应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研读相关文件与工作通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核实学籍信息,规范开展各类奖助项目评审。要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与隐私保护并重,将诚信教育、感恩励志教育融入国家资助评审环节,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立身、励志奉献、感恩成才的价值理念。

2.规范建档报送,确保材料及时准确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材料多、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并做好各类认定、评审材料的分类归档和长期保存,确保工作留痕、可查可溯。

3.畅通咨询渠道,认真回应学生诉求

保持学生资助热线畅通,对学生就认定、评审、公示结果提出异议或对资助资金发放时间存在疑问的,各学院应及时受理、认真核查、耐心解答,确保学生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各项附件材料报送/存档的具体要求由大学生资助中心以《工作提示单》形式另行通知,联合培养本科生国家资助工作根据本科院校工作通知要求开展。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6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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