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2019﹞ 914号)文件的要求,“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符合条件者,须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见附件1,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Ⅱ》),所有内容必须填写完善(粘贴照片)、不能涂改,加盖征兵办公室公章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附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转交二级学院学管办,由二级学院初审(根据政策要求仔细审核,材料不全者请补齐材料),汇总后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前,去年已经办理过并通过审核的无需再办理,(已办理过并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部门电话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合肥校区) |
19965130780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巢湖校区) |
0551-82364390 |
经贸旅游学院 |
|
机电工程学院 |
0551-67311074 |
信息与传媒学院 |
0551-82394901 |
轨道交通学院 |
0551-67822250 |
护理学院 |
0551-82394930 |
医学院 |
0551-82363559 |
建筑工程学院 |
0551-82321787 |
生物工程学院 |
0551-82364061 |
汽车工程学院 |
0551-82394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