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2019﹞ 914号)文件的要求,“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符合条件者,须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见附件1,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Ⅱ》),所有内容必须填写完善(粘贴照片)、不能涂改,加盖征兵办公室公章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附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转交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老师,二级学院进行初审(根据政策要求仔细审核,材料不全者请补齐材料),汇总后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合格的不予接收),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19日前(暂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截止日期之前未交材料的转下年补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资助部门联系电话 |
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经贸旅游学院 |
0551-81353142 |
机电工程学院 |
0551-67311074 |
信息与传媒学院 |
0551-82394901 |
轨道交通学院 |
0551-67822250 |
医学院 |
0551-82394930 |
建筑工程学院 |
0551-82321787 |
生物工程学院 |
0551-82364061 |
汽车工程学院 |
0551-82394929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合肥校区) |
19965130780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巢湖校区) |
0551-82364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