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省资助中心通知,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现将21年服兵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含在校生、毕业生、直招士官)可申请已就读年限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二者自行选择。
退役复学和退役士兵(也即退役入学)学生可申请剩余就读年限的学费减免。
注意:
1.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只需申请一次,本次可补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
二、需提交材料
详见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办理提示》。
三、时间节点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本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的申请材料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2.退役士兵补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的,申请材料应于2021年9月10日前提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材料接收点:汇心湖校区行政楼613办公室,鼓山校区106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位,尤其是有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学生的班级。已经提交过纸质申请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
2.各院应做好材料接收和初审,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所有接收材料做好登记,填报附件2:《服兵役资助材料接收登记表》存档,并按时间要求报送本学院申请材料。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