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的校内资助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校内资助类型、申请条件与办理流程
校内资助包括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项,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合职院学〔2022〕44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合职院学〔2022〕16号)文件办理。
二、具体要求
1.校内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如下:
学院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轨道交通学院 | 30 | 60 | 90 |
机电工程学院 | 43 | 86 | 128 |
建筑工程学院 | 36 | 73 | 109 |
经贸旅游学院 | 46 | 93 | 139 |
汽车工程学院 | 32 | 64 | 97 |
生物工程学院 | 32 | 65 | 97 |
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 | 46 | 92 | 138 |
医学院 | 69 | 137 | 206 |
新生入学专项奖学金根据招生部门提供的名单办理。
校内奖学金原则上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后评审,预计在10月中旬前,不可兼得。奖学金推荐表由二级学院长期存档,同时学生要在“线上学生社区”申请,由班级、二级学院、学校审批。
2.校内勤工助学
本学年全校校内勤工助学工时总量预算为40000小时,由大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困难学生数、用工需求综合测算,9月上旬下达至各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工时总量按学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包括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学校职能部门有用工需求的向二级学院申请;由二级学院与用工部门面向本院学生公开招聘,具体按校内资助流程办理。决定录用后由学生、学院、用工部门三方签订用工协议。二级学院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本学期勤工助学的审核,学年中有变动的另行上报。
校内资助申请表(用工协议)、用工考核表由二级学院长期存档。
勤工助学工时总量指标如下:
轨道交通学院 | 机电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 经贸旅游学院 | 汽车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学院 | 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 | 医学院 |
3840 | 4032 | 4800 | 4032 | 3072 | 6336 | 6336 | 7488 |
3.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受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日常生活费的学生,帮助其渡过难关,顺利完成学业。可在本学年中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情况办理。
学费减免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在助学贷款、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资助主渠道无法满足资助需求的情况下,帮助其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学生(含事实孤儿)、烈士子女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各二级学院在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