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文件要求,我校于9月9日发布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各二级学院组织初审并将推荐名单和审核材料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复审并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讨论。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讨论审定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16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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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551-82364390 0551-8236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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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