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文件要求,我校于9月9日发布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各二级学院组织初审并将获评名单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提出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月4日。
举报投诉电话:
大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551-82364390 0551-82363152
纪委办公室 电话:0551-82320580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