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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第三阶段建设学生文明寝室活动的通知

2015年05月27日 10:53  点击:[]

 

关于开展本学期第三阶段建设学生文明寝室活动的通知  

各系(分院),学生公寓物业公司:  

根据学院要求,本学期学生处与各系、分院分阶段开展建设学生文明寝室活动,第一阶段已于37周进行,第二阶段由各系(分院)于812周自行组织,我处定于1316周开展第三阶段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法  

本阶段建设仍按《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第七章规定开展,详见学生处网站:http://xsc.chzy.org/info/1041/1085.htm,其中第13-14周为班级建设,15周为系、分院评价,16周为学院评价。  

二、几个薄弱环节的改进  

根据各系(分院)反映的第一、二阶段建设情况,现对以下环节进行改进:  

1、推动辅导员进寝室。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巡查,将由物业保安登记;每周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各系(分院)辅导员进公寓情况;建议各系(分院)制定辅导员巡查本班寝室的排班表。  

2、做好班级推荐先进寝室、后进寝室工作。在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组织各寝室搞好安全、卫生、文明、学风,并推荐出本班级内相对先进、后进的寝室,是建设文明寝室活动重心下移、起到实效的保证,各系(分院)必须坚持,不得由系(分院)直接检查寝室并产生后进寝室名单,各系(分院)要公示班级先进、后进寝室名单。  

3、学生公寓自管委抽查。本阶段前三周学生处将指导学院自管委抽查各系(分院)寝室安全、卫生状况,并将统计数据反馈给各系(分院)。建议各(分院)指导自管委做好班级建设情况的抽查。  

4、妥善安排好学生实习离校的寝室工作。寝室移交按《公寓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执行,各系(分院)应提前2周将《寝室移交表》发放给班级辅导员。离校期间,寝室垃圾要袋装后带到楼下垃圾箱,垃圾袋由各系(分院)提前2周到服务站领取。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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