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与素质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合职院学〔2022〕19号)要求,因未修满素质教育学分结业的学生达半年可申请重新认定,名单见附件。
申请材料:二级学院书面报告PDF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学生综合评价与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PDF版(可从学生社区管理系统-就业-综合评价/诊改处进入后复制页面并填写),需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在5月27日(下周一)前打包发至邮箱995108115@qq.com,纸质材料同步提交至汇心湖行政楼613杨老师。
学生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