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经学生处研究,现就寒假学生留校住宿安排如下:
一、留校学生: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
二、办理程序
1、各二级学院填写《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样表见附件),根据留校目的,报给教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审批;
2、二级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学生处备案(纸质版、电子版),联系人:吴承龙、徐子明;
3、学生处转发给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物业公司掌握情况。
三、寒假留校学生管理与服务
与日常相同,学生住原宿舍,班级辅导员要加强晚点名等安全管理,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物业公司要保证学生公寓服务。此外,审核的职能部门特别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二级学院要关心留校学生春节假期的生活。
附件1:《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
2:《安全承诺书》
学生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