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级学生2019-2020学年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18级学生。
三、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二级学院积极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小组,班主任任组长,认定结果班级需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要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工作;学院对本学院认定结果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四、附加分项
因突发疫情情况,学生因疫情无法参加活动,学生活动的开展受到影响等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决定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设置附加减分项目,将学生疫情期间在校的日常性劳动教育(宿舍检查)和违纪处分纳入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一)日常性劳动教育
以本学期在校期间宿舍卫生检查结果(男女分开)为依据,宿舍检查得分累计在班级排名前50%的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混住宿舍纳入各自本班级计算。
(二)学生处分
本学期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获得校级通报批评的扣减0.5分,警告处分的扣减1分,严重警告处分扣减1.5分,记过处分扣减2分,留校察看处分扣减3分。
五、其他
(一)材料及要求: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于学生离校之后将材料提交学生处,包括:附件2班级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二级学院两学年学分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指定老师邮箱)。附件1正反打印由二级学院自行留存。
(二)联系人:合肥校区交至行政楼613杨婷婷老师(995108115@qq.com),巢湖校区交至行政楼103吴承龙老师(2430228946@qq.com)。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