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内分工 | 学工制度 | 工作动态 | 学生展示 | 校就业网 | 一站式学生社区 
  学生管理    

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2019-2020学年素质教育学分的通知

2020年06月06日 14:3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级学生2019-2020学年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18级学生。

三、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二级学院积极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小组,班主任任组长,认定结果班级需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要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工作;学院对本学院认定结果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

四、附加分项

因突发疫情情况,学生因疫情无法参加活动,学生活动的开展受到影响等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决定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设置附加减分项目,将学生疫情期间在校的日常性劳动教育(宿舍检查)和违纪处分纳入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一)日常性劳动教育

以本学期在校期间宿舍卫生检查结果(男女分开)为依据,宿舍检查得分累计在班级排名前50%的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混住宿舍纳入各自本班级计算。

(二)学生处分

本学期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获得校级通报批评的扣减0.5分,警告处分的扣减1分,严重警告处分扣减1.5分,记过处分扣减2分,留校察看处分扣减3分。

五、其他

(一)材料及要求: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于学生离校之后将材料提交学生处,包括:附件2班级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二级学院两学年学分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指定老师邮箱)。附件1正反打印由二级学院自行留存。

(二)联系人:合肥校区交至行政楼613杨婷婷老师(995108115@qq.com),巢湖校区交至行政楼103吴承龙老师(2430228946@qq.com)

202066

 

 

关闭

 首页 | 处内分工 | 学工制度 | 工作动态 | 学生展示 | 校就业网 | 一站式学生社区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部(学生处)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邮编:238000        邮箱:47514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