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校园管理工作提示函(皖教防控办 (2020)7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期间学生出校手续简化如下:
1.学生外出校园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学生非必要不外出校园,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请假离开校园:(1)有病需要外出治疗;(2)须外出办理银行、升学等必须业务;(3)家中亲属遇重病、过逝、重大灾难;(4)学校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5)学生因生活和学习需要外出购物;(6)经班级辅导员认定可以离开校园的情形等。为保证进校扫码、测温等各项手续有续进行,各班级要适当控制每天出校人数。
2.学生出校审批程序
学生出校须填写请假条(附件1,二级学院提前盖好章分发给班级辅导员),在本市区内活动1天以内的由班级辅导员签字审批,其它情况还需要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审批,由保安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在请假条上标记后离校,学生凭请假条、学生证(或身份证)返校,请假条由保安留存备查。
非工作时间内,保安可凭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人(正、副总支书记)电话通知(其中鼓山校区门岗电话:0551-82367110,汇心湖校区:19965133110),登记后放行;紧急情况下,保安可登记或拍照直接放行,并报告保卫处当日值班人员。
附件1:
精简版 合肥职学生离校请假条.docx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