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通报学生发展自我诊断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学生综合评价得分(含素质教育学分)是我校诊断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发展诊改工作,把握学生工作主线,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决定对学生发展自我诊断情况进行定期通报。要求如下
1.学校通报。学生处会同教育教学督导评价中心(诊改办公室)通报各二级学院诊断结果,一般每四周通报一次,数据来源“学工辅助系统”。截止本通知发布时,各二级学院上学年的学生发展自我诊断阶段性结果如下:
2.二级学院通报。各二级学院应定期通报各班级的诊断结果,督促排名靠后的班级改进,努力提升育人水平。各班级每学年的最终诊断结果是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收集对综合评价指标的修订建议,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班级通报。各班级辅导员应定期通报各学生的自我诊断结果,指导学生围绕诊断指标制定适合、贴切的目标发展自己,随时客观地提交综合评价数据。
学生处、教育教学督导评价中心(诊改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