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 4月5日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生个人防护意识,假期外出要科学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在公共聚集性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教育学生注重人身、财产安全。学校不提倡学生外出校园,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行程去向信息登记跟踪,假期结束后做好返校学生缺勤追踪、学生外出台账管理,按要求做好学生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清明期间,鼓励采用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三、值班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如遇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