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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管理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校外涉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2年05月19日 10:3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部署开展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治理。为防止类似事件在学校发生,充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1 号)》精神,现决定对学生宿舍和校外涉生(走读生)房屋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及时消除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体系。

二、全面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立即对本学院所使用的学生宿舍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上报。

三、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各二级学院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期对账销号。严格杜绝危旧学生宿舍带病使用、隐患学生宿舍违规使用。

四、做好校外涉生房屋排查。各二级学院要对校外租房学生(走读生)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学生租房地点、房屋质量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学校,并由学校上报至属地相关部门予以整治,并做好学生安置工作。

五、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各二级学院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坚决远离危房,禁止到校园周边各类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场所特别是违章非法建筑物内聚集、玩耍或消费。各学院要严格管理住校生,原则上住校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确需租房的,要经过学生父母(监护人)签字同意,按规范程序审批。未成年学生不得独自在校外租房。二级学院要加强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学生及家长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城乡自建房屋租房。

六、及时上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排查,按要求于5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摸排表报送学生处(鼓山校区:吴承龙;汇心湖校区:李梁友)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涉生(走读生)房屋安全隐患摸排表



学生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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