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2日16时(线上)
二、参会人员:学生处有关人员、各学院负责心理工作有关教师
三、会议内容:
1.向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工作老师传达学校主要领导对心理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
2.心理工作由学生牵头,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安排,包括学院与班级的日常教育(普查、讲座、活动、咨询);
3.学生处负责心理场地协助管理;
4.无专职心理教师的二级学院,学生咨询由学生处按照公共咨询协调解决,或由二级学院联系校外专业心理力量解决;
5.学生处设心理工作联系人(李梁友老师),负责上传下达有关工作。
四、心理工作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建设本学院心理咨询室;
2.发挥学校的诊断能力,有关心理咨询可采用预约制;
3.各学院可请外聘专家巡诊。
学生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