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现阶段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诉求,分类分阶段做好关怀帮扶,引导学生以奋发向上、积极乐观的阳光心态健康成长,顺利适应新学期的学习和生活,现安排各学院在本学期面向全体2023级新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普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本次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协调,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测试和结果反馈。
1.测试对象:全体2023级新生
2.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月14日
3.测试地点:各学院依据学生情况,拟定测试时间和地点,尽量选择较为集中的方式测试,需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完成。
4.普测方法:
见附件(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操作手册(学生))
二、测试中如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
心理工作联系人:李梁友 联系电话:0551-67313672
学生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