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对2025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班级辅导员工作质量考核的通知》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一、修改内容
1.考核标准调整。原通知中的“考核结果分优秀(不超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不四舍五入,向下取整)、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与合格及以下比例相当。”修改为“考核结果分优秀(不超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不四舍五入,向下取整)、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删除“良好”、“优秀比例与合格及以下比例相当”相关内容。
2.附件内容调整。原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辅导员工作质量考核统计表》中相关内容进一步补充修改,增加了“班级平均分数”等内容,请重新下载表格,按照新表格内容进行统计。
3.材料提交时间调整。原通知中“请于7月7日前将考核统计表纸质材料提交到汇心湖校区614办公室,电子材料报送至957748256@qq.com。”修改为“请于9月2日前将考核统计表纸质材料(需书记签字盖章)提交到汇心湖校区行政楼614办公室,电子材料(书记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版和Excel版)于8月22日前报送至957748256@qq.com。”
二、其他说明
其他未修改的部分仍按原通知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和学生处教育科徐老师联系。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及时传达相关修改内容,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学生处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