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学生处党支部将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组织设置和班子队伍建设
1.按学校党委要求,进行学生处党建工作季度计划、季度总结,各4次。(责任人:支部书记)
2.对学生处党建工作季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每月在学生处党务处务会上通报监督情况。(责任人:纪检委员)
3.按直属分党委要求承接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并按职责做好分工,汇总所需的材料。(责任人:组织委员)
4.征求支委成员的意见,牵头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报支委会审定。(责任人:支部书记)
二、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落实情况
1.按学校要求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4次党员大会,召开10次支委会,做好活动记录。(责任人:组织委员)
2.度组织4次党课,每月初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开展10次,做好活动记录与新闻报道。(责任人:宣传委员)
3.参加基层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责任人:支部书记)
4.支委成员各自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学期末交到学生处档案室。(支委成员)
三、党员教育管理
1.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责任人:组织委员)
2.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党内关怀帮扶,以及对困难党员、师生的关爱、帮扶。(责任人:纪检委员)
3.以意识形态为中心,重点围绕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等五项要点,结合学校要求与学生处工作,组织党员学习,适当开展实践活动,主要利用党内政治生活时间、以及业务自学,共开展约10次,做好学习记录与新闻报道。(宣传委员)
4.组织参加学校的党员教育培训。(责任人:宣传委员牵头,支委成员配合)
四、作用发挥、途径创新思路
1.将党建活动与学生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季度党建工作计划要密切结合六个内设科室的业务工作,并加强指导督查;优先推荐支委成员参加干部选聘。(责任人:支部书记)
2.发挥党组织对业务工作的领导作用,支委成员参加学生处党务处务会;必要时支委成员可以提议召开支委会,对学生处的人、财、物等重要事项提出意见。(责任人:支委成员)
2020年5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