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管理规定(试行)
合职院学〔2022〕47号
第一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宏志助航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28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 ,为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基地”)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地工作目标是:完成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达到考核绩效要求,其中培训通过率95%以上,参训毕业生满意率90%以上。
第三条 基地设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学员管理、培训教学实施、结业证书颁发、培训经费使用、基地绩效总结、接受上级部门指导等。
第四条 基地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分期进行培训,班次分双休日班、工作日班。
第五条 基地建立培训师资库,遴选我校优秀就业指导教师参加,以及吸收其它高校、政府部门、企业的优秀就业指导教师,组织师资参加业务培训,按培训模块开展教学研究,保证教学水平。
第六条 培训学员管理:
(一)按50人左右编班,班级名称为“2位年份+就业培训+班序号+班”(例如“21就业培训1班”),对于平行班,可以在班序号后加“甲、乙”等区分。
(二)每班级配辅导员1名,负责集训期学员管理、成绩汇总、报送培训材料;每班助理辅导员若干名,人选由学员推荐院校确定,负责组织学员参训,收发培训材料,进行就业指导。班级自培训之日起建立,至学员就业终止,原则上不少于1学期。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培训班级辅导员的,纳入学校辅导员带班工作考核,认定带班时长为1学期。
(三)基地对学员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推荐学校与基地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学员给予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停训并退回推荐学校。基地为参训学员购买集中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各班级建立线上群,学员名单导入合职线上学生社区(xg.htc.edu.cn),学员进出校门须在该系统报备,并向门卫保安出示出入码。
第七条 基地制定模块化培训课表,根据教育部指导性方案结合基地特色安排。上课时间:9:00-12:20,13:40-17:00。培训模块与课时安排如下:
课序 | 培训模块 | 理论课时 | 实践课时 | 实践安排 |
1 | 求职计划制定与进程管理,求职分析与优势识别,探索求职方向与决策 | 5 | 5 | 参观校园 |
2 | 求职心态调节与行动促进,就业信息搜索与管理,建立求职网络 | 5 | 5 | 实训 |
3 | 求职简历撰写,自荐信撰写与书面沟通能力提升 | 5 | 5 | 机房实训 |
4 | 个体面试与表达能力提升,群体面试与领导力提升 | 5 | 5 | 实训 |
第八条 培训地点设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新站区)、鼓山校区(巢湖市)。学员以走读为主,对于推荐学校离培训校区较远的学员,可申请在鼓山校区宾馆免费住宿。推荐学员达30人的学校,可申请在推荐学校设教学点,基地按教育部标准拨付培训经费。
第九条 基地为培训学员提供集训期间的免费午餐,餐标不低于10元。
第十条 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属地与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入学前向辅导员提供行程码、安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出合肥市,如有发烧等症状须停训。
第十一条 基地经费来源于教育部拨款,每学员825元,经费支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科目有:保险费、交通费、餐费、茶歇物品费、住宿费、课时费、人员劳务费、图书教材费、印刷费、培训物料费、快递邮寄费、课程建设费、场地费、宣传费,不占学校绩效,不足部分由基地所在学校补足。经费使用标准如下:
(一)保险费:按不超出20元/人计算,由基地凭票报销。
(二)学员出勤奖:每出勤一天按100元,其中含中午餐券10元、住宿费补贴25元,餐券由基地凭票报销,其余造表发放。
(三)课时费:按200元/课时,由基地造表发放。
(四)人员劳务费:基地所在学校的辅导员、管理人员费用,按每生100元标准核算总额,其中辅导员费用按不低于300元/天计算;学员推荐学校的助理辅导员费用,按每生50元标准核算总额,推荐学校或助理辅导员组织以“宏志助航”冠名的招聘活动并提供图文说明的另行增加每生50元,由基地造表发放。
(五)其它费用:由基地根据培训需要决定,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0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