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内分工 | 学工制度 | 工作动态 | 学生展示 | 校就业网 | 一站式学生社区 
  校内文件    

关于常态化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的通知

2023年05月23日 16:36  点击:[]

合职院学〔202317

各二级学院: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发布《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近几年来,我校结合专业实习实训开展生产性劳动教育,结合文明宿舍建设、教室清扫开展日常性劳动教育,结合志愿服务开展服务性劳动教育,为进一步深化劳动教育,现就常态化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要求如下:

一、利用班级教育课开展主题教育。在任课教师通过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加强教育的基础上,二级学院每学年要利用班级教育课围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内容至少开展1次主题教育,让学生了解劳动精神内涵实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二、利用易班平台开展优秀作品征集。学生处每学年在易班平台开展“劳动最美”等主题征文,二级学院要鼓励引导学生参加,让学生用图文展现劳动风貌、展示劳动创造成果、畅谈劳动感想,激发学生的劳动热情,坚定劳动光荣的信念。

三、利用劳动教育宣传周开展实践活动。每年5月的第2周为劳动教育宣传周。在宣传周期间,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等,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在劳动中体验劳动价值,感受劳动之美。

四、组织先进典型进校园开展讲座。二级学院每学年要邀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优秀往届毕业生等先进典型开展讲座,参与学生达到在籍学生数的三分之一,使学生在校期间有机会参加1次。通过讲座让学生近距离感受新时代的先进典型风采,了解合肥市相关产业、行业情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学生处建立劳模库供各学院选择,并统一办理讲座费报销。

学校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二级学院要提高认知,多措并举推动宣传教育落实落细,做好报道,确保劳动育人取得实效。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3522

 

关闭

 首页 | 处内分工 | 学工制度 | 工作动态 | 学生展示 | 校就业网 | 一站式学生社区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部(学生处)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邮编:238000        邮箱:47514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