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规范就业数据统计和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校核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就业数据核查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开展就业核查工作。
㈠学院自查和互查。5月底学院完成自查,6月中旬完成学院互查,重点核查学生就业佐证材料、灵活就业材料、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等情况。严把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佐证材料,及时纠正自查互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自(互)查报告模版形成自(互)查报告,分别于6月1日和6月20日前经学院党政“一把手”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
㈡校级核查。6月23日--27日,学生处开展校级核查,重点核查学院自查互查情况,按照省教育厅就业监测工作要求,7月1日之前完成校级自查报告,经学校党政“一把手”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分别报送教育厅与学校纪检部门备案。
㈢高校互查。将高校分成若干互查组,按照大循环方式(a查b 、b查c 、c查d、d查a) 开展专项核查,互查方案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实施。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认真整改专项核查中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责任部门,逐条形成工作台账,限时逐一整改。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规范做好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就业统计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要千方百计开拓岗位、用心用情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努力帮助我校2025届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举报电话:0551-67330497 举报邮箱:hfzyjczx@htc.edu.cn
附件: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自(互)查报告(模板)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