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年,在各学院共同努力下,学校就业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实现预期工作目标。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奖惩办法(修订)》(校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就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分管领导,就业创业工作专职人员以及2019年度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其他教师等。
二、 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先进个人1人。
三、 评选条件
1.熟练掌握国家、省及学校有关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以学生为本,积极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开展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2.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善于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成效突出。
3.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质量较高。
4.其他教师为当年毕业班辅导员或者其他关心指导毕业生就业的专任教师。
5.当年毕业班有优秀学生就业创业典型的辅导员或指导教师可以优先推荐。
四、 评选程序
1.各学院就业工作小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
2.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核。
3.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先进个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领导批准,学校将行文予以表彰。
五、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1月10日前,将就业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附件1)电子版(由学院主管就业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发送到邮箱690003450@qq.com,纸质版报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学生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