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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08日 10:4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申领程序。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经过:网上自愿申请→系统审核校验→人工校验审核→公示→拨付5个流程。网上自愿申请(20221010日至1120日)。具体申领办法见正文。

逾期提交申请信息,视同放弃,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等,帮助其顺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地在指定网站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每位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成功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三)规范审批。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校验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一致。

 

 

 

附件:

1.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119号);

2. 2023届求职补贴发放注意事项和人工审核提交材料说明》 。

 

 

                                                    学生处

                                       20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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