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已完成,经各学院审核,有少量名额空余,另有部分新增退役士兵学生也需一并申请国家助学金。此外,拟于近期办理一批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审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补评
(一)补评流程
大学生资助中心及时获取、传达有关部门新近下发的特殊群体学生名单,各学院应核实新增重点保障人群学生的在校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了解本学期新复学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深入摸排掌握已认定的困难生家庭经济近况,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开展本学期国家助学金补评工作,应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指标给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同时应完成学生社区管理系统申请审批,确保评审材料完整、准确,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审结果及时适当公示,相关材料长期存档备查。
对新增退役士兵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应一并进行评审、报送,退役士兵学生不占用分配的名额。此外,新增退役士兵学生还应在学生社区管理系统中上传本人清晰退役证照片。
(二)相关材料
1.《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原建档立卡不填,直接予以认定)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纸质版)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版)
4.《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5.《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新增退役士兵学生填写,上学期提交过的勿重复申报)
6.《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补评汇总表、发放封面》(电子档和纸质版)
7. 公示材料(纸质版)
其中,材料1、2、4由各学院自行存档,材料3、5-7应于5月12日前报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三)相关文件
1.《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合职院学2022〔43〕号)
3.《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资助实施办法》(合职院学〔2024〕19 号)
二、服兵役教育资助申报
提示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及时提交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表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提示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学生及时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表2+退役证复印件)。
相关材料应于5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并做好登记,届时未提交的可等待秋季学期批次办理。
点击查看《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办理流程及热点问答》。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4月15日